close

早起的鳥兒有鳥新聞看

在網路上發表過激言論當心被以下新聞這位的貝戔招打到

傷身傷心傷荷包~

內容:台北縣陳姓男子,多次在網路「技巧性」張貼具挑釁性文章

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「訐譙」內容回擊

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,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「和解金」。

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;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,呼籲網友謹言慎行。

 

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,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

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,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
 

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「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」言論

陳男便以暱稱「濫咖必殺」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

張心生不滿以「幹」、「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」、「隔空捉藥的騙徒」回罵

經陳男提告後,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,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。

 

檢警事後查證,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,九十五年起

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,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,以暱稱「爛咖必殺」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

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,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,再據此提出告訴

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,類似的刑事告訴案,超過十件以上。

 
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,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

刻意閃避刑責,卻又挑釁激怒他人。例如廣泛指「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」;

在虐狗文章中指「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,不過就是好玩」

甚至嗆聲要對方「請個新帳號來嗆,我看,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

我教訓人是有本事,你要有種,可以不和解,有人逼你嗎?

不和解,你就等判刑」等等,在在都暗藏陷阱。

 

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、二十萬元和解金

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,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,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。

 

許智評說,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,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,巧妙規避刑責

而回應反擊者,可能衝著他而來,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。

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,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

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,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,網友不可不慎。

 


在這裡再次地宣導:

世上M男何其多,不僅嘴賤人更賤。

與之嘴砲須技巧,勿帶髒字忌毀謗。

冷靜處理是上策,謾罵挨告划不來。

其言猥瑣難入耳,當作放屁隨牠去。

 

與諸君共勉之。

 

補充:M男→為SM中的M..指該男性為被虐方。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月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